2018年7月14日至15日,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吉林警察学院举行。法学系教师于晓丽副教授、高云鹏副教授与来自立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法律实务部门的210余位理论及实务工作者参加了会议。
在第一单元“一般规定、结婚、夫妻关系”的主题发言环节,高云鹏副教授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金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薛峰,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法室主任薛宁兰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张力教授等分别发言。高云鹏副教授围绕“婚姻家庭法中的差异原则”发表学术观点,系统阐释了差异原则产生的原因和背景,差异原则的基本内涵、差异原则的实现路径,主张要尊重多元化的个体价值,尊重选择自由,通过公共家庭政策的参与实现家庭成员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结合,在裁判中鼓励法官把法律看成是解决与调整问题的指导性框架,自由裁量,以其自身的个性和活力补充与充实法律的内容。
第一单元的主持人原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巡视员扈纪华对高云鹏老师的发言给予鼓励和认可,认为该发言体现了年轻学者勇于创新的特点,对立法与司法都有一定的启发性。在点评环节,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王歌雅教授认为高云鹏老师将人权法的差异原则嵌入到婚姻家庭制度中,为民法典的编纂提出了新的视角。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授孙良国认为多元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也在冲击原有的一般性原理,如何解决新时期、新环境所产生的新问题值得大家进一步思考。
责任编辑:程荣翔 编审:马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