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校将在法学、会计学、汉语言文学、应用心理学、英语等12个本科专业招收辅修学士学位学生,所有课程均在主校区上课,现将2021年有关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拟招收辅修学士学位学生140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济南大学2021年辅修学士学位拟招生计划一览表 |
序号 |
开设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开课校区 |
备注 |
1 |
政法学院 |
法学 |
150 |
主校区 |
少于30人不开班 |
2 |
政法学院 |
行政管理 |
80 |
主校区 |
少于20人不开班 |
3 |
政法学院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80 |
主校区 |
少于20人不开班 |
4 |
商学院 |
会计学 |
220 |
主校区 |
少于30人不开班 |
5 |
商学院 |
金融学 |
220 |
主校区 |
少于30人不开班 |
6 |
商学院 |
经济学 |
100 |
主校区 |
少于30人不开班 |
7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100 |
主校区 |
少于30人不开班 |
8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80 |
主校区 |
少于30人不开班 |
9 |
商学院 |
投资学 |
80 |
主校区 |
少于30人不开班 |
10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50 |
主校区 |
少于20人不开班 |
11 |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100 |
主校区 |
少于30人不开班 |
12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140 |
主校区 |
少于30人不开班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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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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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位授予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的通知,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2.辅修学士学位与主修学士学位应分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原则上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如主修专业为会计学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辅修学位只能选择非管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3.学生在获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前提下,如果修满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可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与主修学士学位同一时间授予;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不予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4.学生如果未修满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则不能获得辅修学士学位,已获得学分在学生学习成绩单中作写实记录,不计入主修专业总学分。
三、报名及缴费
1.报名资格:2020级本科学生,主修专业课程补缓考后无不及格课程。
2.报名方法: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辅修报名。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6月3日。
4.退改选时间:2021年6月7日—6月11日,因专业招生人数不足而停开和退改选的同学,在此时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操作。
5.选课时间:与主修专业选课时间一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缴费:根据选课学分与主修专业一起缴费,缴费时间根据计划财务处通知。
温馨提示:请在报名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决定,学生报名完成后,原则上不能中途退出,因学生个人原因中途退学,学费不退。报名人数少于开班要求人数的专业将停招,因专业停招的同学一定要在退改选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重新报名。
四、教学管理
1.辅修学士学位教学工作由学校(学院)教务部门管理,统一安排教学进程。
2.辅修学士学位学生的学习管理、学籍档案等工作由辅修学士学位开设学院负责。
3.辅修学士学位学生不脱离主修专业班级,其生活、主修专业学习等仍由该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4.课程表查询方法与主修专业相同。
5.辅修学士学位课程上课时间为星期六和星期日。
6.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可登录相关学院网站查询。
五、管理机构
部门/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政法学院 |
丛林 |
82769155 |
三教209 |
商学院 |
王健 |
82769273 |
舜耕校区二教713 |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
吕春苗 |
89736913 |
特教楼A313 |
文学院 |
贾元睿 |
82769248 |
三教313 |
外国语学院 |
王鸿雁 |
82769216 |
一教504 |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
林云光 |
82767269 |
行政楼305 |
财务处收费科 |
82765850 |
行政楼413 |
济南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