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山东省立法建设、促进我校立法研究基地建设,《山东省种子条例》立法研讨会于4月8日下午在4教4楼会议室召开。研讨会由我院朱海波老师主持,我院龚晓洁教授、山东省林业厅陈俊强站长和潍坊市法制办张龙应邀参加本次会议。
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朱海波老师认为我省现有两部种子条例与国家上位法存在不一致,亟需修改,同时应该借此次立法机会实现两法合一,制定一部统一的种子条例。为此,课题组应加强实地调研,针对种子条例实施情况的不足找到立法需求。龚晓洁老师认为,立法要具有前瞻性,并提出重点关注转基因种子问题的立法工作并要慎重立法。其后,陈俊强站长介绍了山东省林业种子条例的实施和修订情况。张龙科长创造性地提出种子立法要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大数据平台,为进一步细化立法内容提供支持。此外,大家还就认真组织好调研工作方面达成共识,会议在专业而热烈的氛围中持续了两个小时后圆满结束。最后,到场嘉宾合影留念。
本次研讨会的举行不仅有利于为立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推动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还有利于提升我校在地方立法研究中的话语权,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促进我校法学专业蓬勃发展。
责任编辑: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