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政法学院青龙山学术论坛在第四教学楼模拟法庭举行。本次论坛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史彤彪作题为《被法律人误读的七个常识》的报告,论坛由政法学院李秀凤副院长主持,政法学院师生共计100余人参加。
史彤彪教授从对丛林法则的解读、人治与法治的区分、伏尔泰关于言论自由的名言、美国1919年的申克案与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卢梭关于自由的名言、法律体系概念的使用、“法无授权即禁止”原理的运用等七个部分展开阐释。在第一部分,史教授认为在对丛林法则进行解读时要全面理解自然界的秩序,不要过滤重要内容,在人类社会中应当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互利互惠;在第二部分,史教授通过回溯中外历史来介绍人治与法治的关系,并认为与法治相对应的不是人治,而是专制。现代社会应当要法治,不要专制;在第三、第四和第五部分,史教授分别为大家介绍了伏尔泰、霍姆斯大法官和卢梭等关于自由的名言,并由此展开了对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自由之界限的探讨;在第六部分,史教授为大家讲解了法律体系特有的含义与用法,并介绍了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及其包括的法律部门;在第七部分,史教授从弃婴岛事件切入,对于公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法无授权即禁止之原则应该如何理解与运用进行了详细介绍。
讲座的最后,李秀凤副院长在总结发言中代表学院对史彤彪教授表示衷心的感谢。她认为本次报告角度新颖、深入浅出,尤其对法律常识的深度挖掘和重新解读对法学专业师生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此次报告作为政法学院青龙山学术论坛系列讲座之一,有力拓宽了我院法学专业师生的学术视野,为师生的专业学习和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思路。
报告人简介:
史彤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包括法律思想史、现代法哲学、比较法律文化。社会兼职:中国法律史西方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已出版学术专著5部,包括:《威严与尊严—中西法律文化宏观比较》《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宪政理论与实践探究》《自然法思想对西方法律文明的影响》《西方法治思想精义》。
撰稿:吴婕 编辑:郭琪 编审:黄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