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诚信考试倡议书

作者:发布时间:2022-06-14浏览次数:

亲爱的同学们:

经过一学期紧张而充实的学习,期末考试如期而至。“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更是新时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考试是对学习成果的考察,也是对学习态度的检验,更是对道德修养的试炼。诚信考试是文明校园的应有秩序,更应是政法学子的必备品德。为了营造良好的学风考风,杜绝舞弊行为,净化考场环境,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特向全体政法学子发出如下倡议:

一、科学复习,积极备考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好复习计划,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充分利用备考时间,多去自习室,图书馆,以饱满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迎接每一场考试。

二、调整心态,轻松迎考

期末考试旨在检测知识的掌握情况。我们应该明白考试的目的和意义所在,把考试当作对自己这一阶段学习的检验。正确看待考试,重视而不紧张,轻松而不轻视,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复习,以乐观的心态迎接考试。

三、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遵守考试纪律,自己不作弊更不协同他人作弊!根据《济南大学本科生学生制度手册》等规章制度,考试违纪、作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考试违纪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考试作弊、协同作弊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处分;

(3)代替其他人参加考试、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的,根据学校认定结果,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同学们,作为当代大学生,树品行之典,立诚信之范,诚信应考,严于律己,是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考纪,诚实应考,互相提醒,互相督促,营造文明、诚信、健康的考场考风。让我们守住内心的一份坚持,交出一份合格的诚信答卷,为学院的学风建设共同努力,为严肃考风考纪撑起一道“文明、诚信、自觉”的风景线!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济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接受相关处理,并愿意在《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最后,祝各位同学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