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年度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类)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
各类成果必须是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或通过鉴定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正式教职工,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济南大学,且成果已在社科处登记、统计;每人限报一项;参评文章需以单篇形式申报,所发表刊物必须为正刊,外文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同一书号的系列丛书,不可单册申报;外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中文摘要;结项的课题必须为省部级以上项目。
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不参加申报;已获评为学校顶级著作与高水平著作的成果不可参加申报;已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评审;
三、申报材料
(一)济南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一份(A4纸张双面打印)。
(二)成果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以及社会反响(收录、转载、引用、评论、报道、领导批示等)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按顺序附评审书之后,左侧装订。
四、评选程序
理工科学院、机关和教辅单位人员将材料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科(行政楼501室)。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参评成果材料与申报汇总表,需加盖所在学院或部门公章。汇总表的电子版(见附件1)发送到社科处信箱:shekechu@ujn.edu.cn。报送截至日期:2017年12月11日。
文科学院按照《济南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办法》[2016](214)的规定,自行组织形式审查和评选;推荐结束后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获奖成果汇总表与获奖成果申报材料,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见附件2)发送至社科处信箱:shekechu@ujn.edu.cn。报送截至日期:2017年12月18日。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与确认。
附件
1.2017年济南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推荐汇总表.xls
2.2017年济南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获奖成果汇总表.xls
3.济南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社科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