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第十二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个人申报:参评人向所在单位申报,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skj.gov.cn下载)。
(二)组织推荐:根据个人申报情况,由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组织初选,并将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准确、简明,突出业绩贡献、成果创新和社会影响力。经单位领导审定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由所在单位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省评奖办。
(三)需提交材料:
1.《申报表》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
2.代表性研究成果不超过5件(著作类与论文类原件均为1套;音像类成果如经省级以上媒体播放,需有相关版权、著作权证明)。
3.研究成果和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原件(社科联审核后退还)。
4.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申报人需将《申报表》中填写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统一格式为:(1)封面字样“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申报材料、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日期”;(2)目录;(3)按目录装订相关材料。著作类成果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1500字以内的重要观点介绍;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800字以内的重要观点介绍;音像类成果需复印省级以上媒体播放单位相关版权、著作权证明,800字以内的主要内容简介;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得奖励的,按奖励级别最高的只计算一次);音像类成果可附光盘。
5.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6.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山东省社科评奖专用”)。
二、参评人选与范围
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截止到2018年4月10日)的省内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机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学者和管理工作者。
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年龄在39周岁(含)以下(截止到2018年4月10日)的省内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机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实际工作部门的青年学者和管理工作者。
在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在职市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除编制在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科研等单位的,不得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
三、评选条件与标准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具体标准如下:
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工作成绩突出,研究成果丰硕,在某一学科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获得过5项(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其中至少有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第一作者)。
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正式出版、发表、完成过5项(含)以上重要科研成果,获得过至少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第一作者)或至少2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三等奖(第一作者)。
已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者,不得再次申报本奖项。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8年5月4日报送参评人员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社科处联系人
周勇、代亮
联系电话:82767337、82767339
电子信箱:shekechu@ujn.edu.cn
附件:
2018年度(第十二届)突贡奖申报表.doc
2018年度(第十二届)新秀奖申报表.doc
社科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