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党员的“创先争优”意识,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3月10日,法学院在四教七楼举办了学生党员“创先争优”专题党课。参加本次党课有非毕业班党员、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党课由学院党委书记陈延东主讲。
课上,陈书记对学生党员“创先争优”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学生党员要“创在岗位,争在平时”,立足于本职,争当学生标兵、志愿服务标兵。随后,陈书记对学生党员“创先争优”提出了六点要求,并对每一点进行了详细地讲解。一是增强政治意识;二是增强理论学习意识;三是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四是模范带头意识;五是实践创新意识;六是遵纪守法意识。
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涛主持了本次党课,并对本学期各年级同学的学习任务提出了希望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