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日常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分工

作者:发布时间:2024-12-28浏览次数:

为了持续提升学院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 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对学院的日常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请大家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等工作,筑牢安全防线,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学院党委书记: 

负责学院总的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和安全教育统筹与组织领导工作。 支持、协助其他院领导抓好各项安全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院院长: 

负责学院总的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和安全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学院行政办公场所(包括各研究所、各系办公室、资料室)以及公共区域的安全 工作的检查督导。

党委副书记: 

负责全院学生的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工作等的管理及教育;负责学生宿舍、学生科创及其他学生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排查隐患,保障学生安全。

教学副院长: 

负责学院各实验室、工作室的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负责本科生各教育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等)中的安全稳定工作的教育与检查督导。负责教学材料档案室及有关教学材料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

科研及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负责学院各研究生活动室及其他活动场的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负责各类研究生各教育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等)中的安全稳定工作的教育与检查督导。负责研究生教育有关档案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及科研秘书等协助做好以上相关工作。

学院办公室及工作人员: 

协助院长抓好学院行政办公场所(包括各科研平台、各系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等)以及公共区域的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

教学管理办公室及工作人员: 

协助教学副院长抓好本科生各教育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等)中的安全稳定工作的教育与检查督导。具体负责教学材料档案室及有关教学材料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办公室、院团委负责人: 

负责全院学生的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安全检查督导和安全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各学生宿舍以及其他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督导和整改。领导学生会、自律会等学生组织加强学院学生各活动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督导。

各辅导员、各班主任: 

协助学生工作办公室、院团委抓好分管年级或负责班级的学生的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安全检查督导和安全教育工作;并负责相关各学生宿舍以及其他学生活动的安全检查督导和整改。

各系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各科研平台负责人、各办公室负责人、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使用人或管理人: 

具体负责各系办公室、各实验室、各宿舍楼或各办公室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整改“火、电、盗、水”等安全隐患。

安全管理员:  

具体协调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对接学校有学院关部门;做好学院有关安全工作档案及材料的汇总整理和存放工作,负责有关材料的上报等。

学生宿舍舍长: 

在学生工作办公室和辅导员领导下,具体负责各自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

全体师生: 

各自负责个人的各方面的安全,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